1 |
請問申請出口標示燈型式認可主型式及系列型號各需要多少費用? |
|
國產品:一般型→20550元/主型式、500元/系列。
地面嵌入式→21400元/主型式、500元/系列。
經第三公証機構認證(含國產品及進口品):10750元/型。 |
|
|
2 |
請問申請出口標示燈個別認可需要多少費用? |
|
5元/個別認可費,4000元/交通費。 |
|
|
3 |
請問申請出口標示燈型式認可需檢附哪些相關送審文件? |
|
1.型式認可申請書
2.廠商資格證明
3.試驗設備部份
4.主要生產設備及流程說明書
5.品質管理說明書
6. 產品設計圖
7. 型式試驗記錄表
8. 施工安全規範或設置規範及維修保養手冊
9. 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申請契約 |
|
|
4 |
請問引導燈具型式如何區分? |
|
|
說明
|
項目
|
型式區分
|
型式認可之產品其主要性能、設備種類、動作原理不同,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必要區分者,須以單一型式認可做區分。
|
1. 設備種類: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
2. 光源種類:螢光燈管(如FL)、冷陰極管(CCFL)、發光二極體(LED)等。
3. 電源種類:內置型、外置型。
4. 附加功能:減光、消燈、閃滅、音聲引導等。
|
|
|
|
5 |
請問引導燈具輕微變更範圍為何? |
|
|
說明
|
項目
|
輕微變更
|
經型式認可或型式變更認可之產品,其型式部分變更,不影響其性能,且免施予是試驗確認,可藉由書面據以判定良否者,謂之。
|
1.不變更使用功率下之額定電壓、電流變更。
2.安裝方式變更。
3.型式變更規定外,其他同等級零組件之變更。
4.不變更內部構造下之外殼形狀變更。
|
|
|
|
6 |
請問申請出口標示燈輕微變更需要多少費用? |
|
1200元。 |
|
|
7 |
請問申請出口標示燈型式變更需要多少費用? |
|
一般型→10275元/型。
地面嵌入式→10375元/型。 |
|
|
8 |
請問引導燈具等級區分為何? |
|
依用途區分
|
按照大小分類
|
|
|
附加功能
|
標示面之
縱向尺度
|
分級
|
標示面光度(cd)
|
標示面
長邊與短邊比
|
出口標示燈
|
A級
|
A
|
50以上
|
1:1
~
5:1
|
單面
2
3
或以上
型式
|
內置型
外置型
|
減光
消燈
閃滅
音聲引導
複合顯示
|
400mm以上
|
B級
|
BH
|
20以上
|
200mm以上
400mm未滿
|
BL
|
10以上
|
C級
|
C
|
1.5以上
|
100mm以上
200mm未滿
|
避難方向指示燈
(非地面嵌入型)
|
A級
|
A
|
60以上
|
減光
消燈
複合顯示
|
400mm以上
|
B級
|
BH
|
25以上
|
200mm以上
400mm未滿
|
BL
|
13以上
|
C級
|
C
|
5以上
|
100mm以上
200mm未滿
|
避難方向指示燈
(地面嵌入型)
|
B級
|
BH
|
25以上
|
2:1
~
3:1
|
單面
|
200mm以上
400mm未滿
|
BL
|
13以上
|
C級
|
C
|
5以上
|
130mm以上
200mm未滿
|
備註:1.標示面光度:係指常用電源點燈時其標示面平均亮度(cd/m2 |
|
|
9 |
請問出口標示燈平均亮度試驗標準為何? |
|
燈具標示面之平均亮度(包括單面及雙面)應符合下表規定。
種 類
|
平均亮度(cd/m2)
|
常用電源
|
緊急電源
|
出口標示燈
|
150以上
|
100以上400未滿
|
避難方向指示燈
|
150以上
|
100以上400未滿
|
|
|
|
10 |
請問申請出口標示燈型式認可需準備試驗樣品個數為何? |
|
主型式需樣品5個;熾熱線試驗試驗片樣品5個。具附加功能之引導燈具需樣品3個。同一型式之系列認證則依
申請差異部分區分,有不同差異時至少需要樣品1個。 |
|
|
11 |
請問出口標示燈亮度比試驗標準為何? |
|
亮度比係就標示面之綠色部分、白色部分分別逐點加以測定,求出其最大亮度(cd/m2)與最小亮度。逐點測定係分別測定3處以上。正方型引導燈具標示面之亮度比係在常時電源時所規定之測定點之最大亮度與最小亮度之比,應符合下表之值。本項測試使用之輝度計,應符合CNS 5064之規定。
|
綠色部分
|
白色部分
|
避難出口標示燈
|
9以下
|
7以下
|
避難方向指示燈
|
7以下
|
9以下
|
如係標示面為長方形之引導燈具,其最小輝度與平均亮度之比,應在1/7以上。
亮度比=Lmax/Lmin
式中,Lmax:在白色部分或綠色部分之最大亮度
Lmin:在白色部分或綠色部分之最小亮度 |
|
|
12 |
請問引導燈具型式變更範圍為何? |
|
|
說明
|
項目
|
型式變更
|
經型式認可之產品,其零組件部分變更,有影響性能之虞,須施予試驗確認者,謂之。
|
1.變更緊急電源種類、規格、容量。
2.變更外殼材質。
3.在同一光源種類下,變更燈源規格、數量、功率或電壓等。
4.在同一光源種類下,變更電路結構、重要零組件。(如變壓器、安定器者)
5.燈具級數。(如A、B、C級等)
6.變更標示面數。
7.增加顯示複合功能者。
|
|
|
|
13 |
欲增列出口標示燈系列認證,應以何種方式提出申請? |
|
以型式變更方式提出申請。 |
|
|
14 |
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型式認可書申請之個別認可合格產品,爾後型式認可書超過有效期限,原個別認可合格之產品其有效期限為何? |
|
雖然型式認可書已逾有效期限,原個別認可合格產品仍屬有效,不受證書過期影響。 |
|
|
15 |
販售未經個別認可合格之產品,會受何種處分? |
|
(1)廢止型式認可書 (2)產品強制回收 (3)是類產品個別認可試驗等級調整為嚴格試驗。 |
|
|
16 |
冷陰極管燈具之出口指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及緊急照明燈是否可以進行個別型式認證? |
|
依「出口指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認可基準」(內授消字第10108247532號公告)第一條第三款第20點規定光源應為螢光燈、冷陰極管、LED等。」 |
|
|
17 |
冷陰極管燈具之出口指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及緊急照明燈可否針對生產個別批量進行認證? |
|
取得型式認可書(含原標準檢驗局核發)在證書有效期限內,申請個別認可。 |
|
|
18 |
冷陰極管燈具之出口指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及緊急照明燈是否已列為不建議使用產品或禁用產品? |
|
無任何規定或文件對於冷陰極管燈具不建議使用或列為禁用產品。
|
|
|
19 |
請問出口標示燈耐濕試驗的環境? |
|
所有燈具需能耐正常使用下之潮濕狀況,在溼度箱內相對濕度91%至95%及溫度維持在20℃至30℃間之某溫度(t)的環境下放置48小時後,對於電性、機械性能及構造無使用上障礙。其試驗應符合下列各項規定:
(ㄧ)溼度箱內部須穩定維持相對濕度91% ~ 95%,溫度在20℃ ~ 30℃間之某溫度(t),但需保持所設定之溫度(t)在±1℃以內之誤差。
(二)試驗品有電纜入口者,須打開;若有提供填涵洞(Knock-outs)者,須打開其中之一。如電子零組件、蓋子、保護玻璃等可藉由手拆卸之零件需拆卸,並與主體部分一起做濕度處理。
(三)試驗品在做濕度處理前,應放置在t至t+4℃之室內至少4小時以上,以達到此指定的溫度。
(四)試驗品放入溼度箱前,須先使期溫度達到t至t+4℃之間,然後將試驗品放入溼度箱48小時
(五)經過前述處理後,立刻於常溫常濕環境下,以正常狀態組裝試驗品,於取出後5分鐘內進行絕緣電阻、耐電壓試驗。
|
|
|
20 |
請問我們公司想做有音聲引導功能之出口標示燈具,其中音聲的語音能否給我們一點建議? |
|
語音之內容為:「緊急出口在這裡!」
必要時用英語「here is an emergency exit!」與國語交互廣播。
語音之格式如下:
(1)語音為女性聲音,聲音清楚明瞭,語氣堅定。
(2)語音之長度為1700ms±10﹪。 |
|
|
21 |
請問送驗型式出口標示燈燈具之樣品需要多少個? |
|
主型式需樣品5個;熾熱線試驗試驗片樣品5個。具附加功能之引導燈具需樣品3個。同一型式之系列認證則依申請差異部分區分,有不同差異時至少需要樣品1個。 |
|
|